银行理财经理盗窃客户巨资为炒股
某外资银行理财经理俞某偷偷记下客户的账户密码,然而通过网上银行将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近440万元用于炒股投资。为掩人耳目,俞某还伪造了一份理财产品合同交给客户。近日,黄浦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俞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34岁的俞某研究生学历,曾赴挪威留学多年,回国后任职于一家外资银行负责客户理财业务。2013年9月,徐女士来到该银行要求购买理财产品,俞某接待了徐女士。购买理财产品前,徐女士要求先查询一下账户内的余额情况,俞某遂陪同其进行查询。在此过程中,始终在一旁的俞某偷看到徐女士的密码,这让他动起了歪脑筋。
俞某说服徐女士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并悄悄在网银协议中将徐女士的联系方式填写为自己的地址和手机号码。之后,按照徐女士的需求,俞某拿出一份理财产品合同让徐女士签名确认。而事实上,俞某并没有为徐女士进行实际操作,所谓的理财合同也是俞某伪造的。此后数月间,俞某凭借掌握的密码,多次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徐女士账户内存款转走。
去年上半年,徐女士发现本应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并未如期打入自己的账户,向银行进行查询,银行调查后察觉到事态严重遂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在福建厦门将身无分文的俞某抓获。到案后,俞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俞某交待,徐女士账户内的存款大部分都被他转到了妻子的银行账户。原本他打算拿这笔钱投资股票,有了收益就可归还给徐女士,不料投资没多久就亏了100多万元。为填补资金漏洞,俞某又带着剩下的300多万元到澳门,期望着能通过赌博将股市里亏了的钱补回来。谁料,300多万元很快也被输光。
今年2月,俞某被黄浦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16日至同年11月27日,俞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徐女士账户内资金439.98万余元转出,其中427.6万余元转至俞某妻子账户用于炒股,12.3万余元转至该行其他客户的账户用于弥补理财产品亏损。
法院审理后认为,俞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俞某应予刑事处罚。鉴于俞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法庭遂从轻对其作出了处罚。
近年来,投资理财虽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之而来的一些理财陷阱,也往往令人防不胜防。本案中,正是因为被害人只关注收益而忽视了理财风险,才会被俞某一步一步引入圈套中。在此,检察官提醒投资者,切莫轻信任何人推荐的“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的投资理财项目,同时,对于个人的资金一定要自我掌控,在银行内对个人账户进行操作时,要保持警惕之心,更要定期更换密码,以防万一。只有加强防范意识,才不至于落入花样翻新的理财“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