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行与房产中介"重修旧好" 如违规合作将暂停

01.06.2016  05:53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获悉,4月25日起沪上银行曾与6家房产中介暂停合作,公会即日起将指导恢复相关业务合作。不过,如果房产中介今后再发生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银行仍将暂停与其合作。

   中介不诚信行为基本予以整改

  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近期核实情况来看,6家被处罚的中介机构基本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及时缴纳罚款,完善相应制度;对于前期查处的“不如实告知购房人房屋产权信息”、“虚假宣传”等不诚信行为也基本予以了整改。同时,上海链家也表示已停止“首付贷”等垫资业务。

  此外,暂停业务期间,未发现相关中介机构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相关投诉。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表示,即日起将指导上海辖内商业银行恢复与6家房产中介的业务合作。

   银行业声明不为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

  与此同时,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与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昨日分别发表自律声明和自律承诺书。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在声明中表示,上海辖内银行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度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如果发生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一经发现,上海辖内银行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暂停与其业务合作。此外,不为房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代表房产中介机构则向社会承诺,严格按照资质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发布含有误导内容的广告;不哄抬房价影响市场价格;不隐瞒并认真调查房地产状况信息;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逃避税收等;不擅自通过网签系统虚签经纪合同;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向购房者及售房人提供首付款或尾款等融资服务;不协助购房者向金融机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按揭贷款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