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大楼"下班后用货梯要收加班费 涉嫌重复收费
大楼商户对于物业公司收取货梯“加班费”表示不满/晨报记者张佳琪
东方网3月24日消息:“我交了房租、物业费,可在下班后使用货梯还要另外交钱!”近日,漕溪路250号银海大楼的商户向晨报热线反映,去年10月至今,如果租户在下午5点至次日上午9点的非工作时间段使用货梯,都要另行交纳50元的“加班费”。不少商户认为,大楼物业这种做法,涉嫌重复收费,侵犯了租户的合法权益。
大楼商户:
下班用货梯,先交50元
3月21日下午5点,在银海大楼租场地办公的高先生将一些货物发给客户,可快递收件员走出客梯时,却被保安拦下,要收取50元“罚款”。若不交钱,保安就不让快递员把货物拿走。
高先生闻讯赶到,跟保安理论,保安声称是物业公司的规定。为了让自己的货物尽快送走,高先生只好付了50元。拿到收据一看,收款事由一栏写着“违规电梯使用费”。
高先生后来了解到,大楼的客梯禁止运货,违反规定要交纳罚款,即所谓的“违规电梯使用费”。
但问题是,这幢大楼的货梯只在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之间免费使用,其他时间如果要使用货梯,就要喊开电梯的人过来才能使用。而且,开电梯的人不是白来的,要收取50元的“货梯加班费”。
“我租用的楼面大约80平方米,每月交物业费739元。”高先生认为,租金和物业费中应该已经包含了电梯使用费和电梯运行管理费。在他看来,物业公司另行收取“货梯加班费”涉嫌重复收费。
在高先生出具的租赁合同上,晨报记者也并未发现关于使用电梯需额外交纳“违规电梯使用费”等条文。
物业公司:
没维修基金,不堪重负
据管理该楼的上海源亿房地产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郁经理介绍,银海大楼建于1996年,是另一家公司自建自管的,一开始就没有维修基金。目前,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现在大楼的客梯使用年限已超过18年,物业公司已无能力承受商户违规载运造成的维修或更换电梯的资金。而在此前,物业公司在维修方面,已经投入了800多万元。
郁经理称:“楼里不少商户将货物堆在办公室,再用手推车载货,难免磕磕碰碰。电梯门修一下要2000多元,要更换或修一个变频器,就得3-6万元,我们实在承受不起。”
昨天下午,晨报记者在银海大楼看到,每层楼的客梯口的确都贴有告示,上面写着“请装货的用户使用货梯”。
对于使用客梯载货会被“罚款”的问题,郁经理说,物业已经在楼内广泛告知,但是部分商户仍然不听劝告,“除了向他们收取‘违规使用费’,我们还能怎么办?”
那么,“货梯加班费”又是怎么回事呢?郁经理称,因为安监部门规定,货梯需要专职驾驶员。所以,在工作时间之外使用货梯,就会产生人力成本,“谁需要服务,谁就得付费”。
[律师观点]
收“加班费”侵犯租户合法权益
市人大代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主任潘书鸿认为,如果如发票上写的是“加班费”,那么租赁户可以拒付:“加班费是企业经营者发给加班员工的工资,企业经营者不应将该义务转嫁给他人。这是一个劳动人事关系,报酬给付有法律规定。”
“你们家楼里的电梯,半夜使用时要收费吗?”潘书鸿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于法于理都没有依据:“对业主或者租赁户来说,货梯、客梯都是这栋楼的附属部件,业主或者租赁户只要交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提供服务。如果物业公司还要收取“加班费”,这就是二次收费,侵犯了业主或者租赁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