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续:7名官员被处分

19.02.2015  13:24

  新华网长沙2月18日电(记者陈文广)湖南省纪委近日对涉6起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的7名干部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免职等处分。其中衡东县副县长夏长安因在“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这6起问责典型案例分别是:衡东县副县长夏长安工作失职渎职案;花垣县龙潭镇党委书记吴仲庆等失职渎职案;慈利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永海失职渎职案;岳阳市云溪区住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移保失职渎职案;岳阳市岳阳楼区卫生局党委委员兼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刘加力失职渎职案;桃源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袁新华失职渎职案。

  其中,“衡东儿童血铅超标”案和“慈利枪支走火案”曾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2014年6月14日,媒体披露“湖南衡东大浦镇300多名儿童血铅严重超标”。经检测,衡东县美仑化工公司周边的315名儿童中,血铅超标82人,轻度中毒8人,中度中毒2人,属于较大环境污染问题。夏长安作为时任衡东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衡阳市监察局给予夏长安行政记过处分。

  2014年2月19日晚,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副所长范宏文在参加本所组织的“扫黄打非”集中清查行动结束后,接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宏凯邀请,携带公务用枪进入娱乐场所,因枪支非正常击发导致陈宏凯严重受伤,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周永海作为分管刑侦大队、观音桥派出所工作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对下属教育、管理不到位,慈利县监察局给予周永海行政记大过处分。

  湖南省纪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及时督促纠正履职不力等问题,对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