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首次公开招募居家养老合格供应商 社会力量踊跃参与
为鼓励包括社会力量在内各方参与金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本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效能,金山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依据2016年4月14日会同区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的通知》(金民〔2016〕18号)有关精神,于8月10日在《金山老龄》、《金山民政》网站公开发布了招募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居家养老)公告,以街镇(金山工业区)为单位,向本区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举办运营的老年服务机构或组织购买“养老服务包”式的2017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凡参与申报的金山区内社会组织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金山区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关于建立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的通知》(金民〔2016〕18号)规定的准入条件;二是具有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日托服务应提供达到安全和行业标准的场所)。每个社会组织或企业申报投标,最多不超过4个街镇。
在8月11日至8月20日申报期内,共有6家社会组织(包括1家政府办社会组织和5家社会力量办社会组织)向区老年事业服务管理中心提交了申报材料,参与竞标全区11个街镇(金山工业区)9400多名对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金山作为本市第一个建立养老基本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并实际开展公开招募的区,区民政老龄部门下一步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市、区两级专家,对申报单位统一进行综合评审。经评定中标、签订服务协议后,2017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仍由区老年事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监管,但更多将由中标方包括社会力量办的社会组织提供日常服务,预计社会力量办提供服务量由2016年占全区的30%提高到2017年90%以上;同时明确将按现有方式渠道每月支付采购金额(服务补贴),按《关于建立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的通知》(金民〔2016〕18号)文件标准,按季支付服务照护等级老人补贴和星级运营补贴,预计2017年总投资6000万元左右,支持合格供应商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养老服务包”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