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院组织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11.05.2015  18:36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庭审中,检察官向法庭申请该案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力地指证了犯罪分子。

新刑诉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情况等。在本案庭审中,该案被告人否认部分犯罪事实,但侦查人员的证言证明了该案证据材料的收集过程合法有效,证据指向明确,有力地指证了该被告人参与盗窃的事实。

在庭审现场,金山区院组织外聘评委进行了旁听评议,并邀请公安侦查人员和青年检察干警参加了旁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