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红十字会召开三届六次理事会

17.01.2015  03:18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金山区红十字会2015年各项工作,1月15日上午,金山区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区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副区长吴瑞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美玲主持会议,30位理事出席会议。

          吴瑞弟充分肯定了区红十字会2014年工作。他说,过去的一年,区红十字会依靠全区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履行职责,在深入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传播红十字理念、组织开展社会救助、群众性救护培训、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红十字志愿服务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金山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红十字会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就如何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办会、依法兴会,扎扎实实地做好2015年的红十字工作,吴瑞弟提了三点要求:一要强化意识,提升红十字事业认同感;二要围绕中心,发挥红十字会独特性;三要夯实基础,增强红十字会凝聚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山区红十字会2014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和《金山区红十字会2014年人道救助基金收支情况报告》。会议还通过了调整会长、副会长,更换部分理事等决议。

 

(金山区红十字会 李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