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确保农民负担持续减轻不反弹
近年来,金山区始终围绕减轻农民负担这一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集“宣传教育、源头防范、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目标考核、维权援助、责任追究”为一体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使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延伸,确保了农民负担减轻不反弹。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作为上海列入农业部农民减负的唯一监测点,金山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将减负工作列入“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区农经站会同区相关部门具体承担了这项工作,将枫泾镇和金山工业区的2个专业合作社、6个行政村、30户农户确定为农业部农民负担监测点,定期上报数据,加强监测。市农委专门加强业务指导,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减负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体系,狠抓源头防范。近年来,金山区积极探索事后监督和事前预防并重、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管理的防控体系。每年根据农业部对监测点的要求,对村级财务情况、农业补贴、水电收费等作为监测的主要内容。每年根据农业部下发的减轻农民负担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办公会务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等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从规范村级财务开支入手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三)坚持经常抓、抓经常,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开展农民负担明察暗访。利用业务指导的有限时间,通过检查台账、走村入户、询问访谈等方式,对减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每年组织开展面向农民、村级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的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三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治理。根据农业部、市农委相关要求,特别在村级组织违规开支招待费、公费订阅报刊等方面列制度、强检查。
二、存在问题
(一)农民个体负担明显减轻,但村级组织负担依然较重。尽管经过多年的整治,各个部门、单位、协会等向村级组织摊派的招待、捐助、赞助等已基本消失,但由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村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仍然较大,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的压力负担仍然沉重。
(二)法规政策明文规定可收取的显性负担几乎没有,但隐性负担仍然存在。因行政性公共管理任务层层下派,而加重村集体经济开支现象仍有发生,如为创建各类先进、示范、优秀,村集体花费大量支出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发生。
(三)惠农政策意识普遍增强,但真正落实到位仍存在一定困难。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用地政策难以落实,当前,农业配套设施用地政策在各地执行情况不一,农业主体普遍反映农业设施用地政策落地难。
三、下一步工作
(一)以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为根本要求,促进农民持续减负增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因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要始终坚持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保障不动摇,切实贯彻落实好各项农民减负政策。要将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根本要求,一方面要做好加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要做好减法,继续做好农民减负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持续减负增收。
(二)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基础保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基层政府执行惠农政策不到位、相关部门变相加重村级组织管理负担等问题,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仍然存在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商业保险、违反规定随意发放各类津补贴、借公务之名考察旅游等违反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相关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要求,推动农民共享和改革发展成果。要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就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当前,金山区已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不断推进村、镇产权制度改革。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既要严格政策界限,防止改革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又要继续推动加大投入,让农民共享改革成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