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司法局征集 法治金山形象标识
金山区司法局征集 法治金山形象标识,具体情况如下,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为丰富上海市金山区依法治区宣传教育载体,树立法治金山形象,深入宣传法治金山建设成果,弘扬法治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治金山形象标识,以通过生动明快的法治形象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和法治金山建设。现就征集事宜制定方案如下:
一、征集主体
上海市金山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范围不限,包括个人、团体、专业设计人员和专业设计机构。
三、设计要求
(一)紧扣法治金山主题,既体现法治内涵、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金山法治底蕴,又充分展现金山地域特色、风土人情和文化积淀(如吴越文化、水乡文化、金山农民画等),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明确的象征意义;
(二)标识可为线条、图形、图像、数字和文字的组合,要求构思新颖、形象生动、简洁明快,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富有良好视觉印象和亲和力;
(三)标识要有可扩展性,适用于二维三维动画、印刷出版、产品制造等多种用途;
(四)作品风格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
四、投稿要求
(一)标识由设计名称、设计图案、设计说明组成,设计说明包括不少于300字的作品设计构思、寓意等。标识设计稿请同时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文件为jpg格式,精度为300,同时提供矢量图;纸质稿按A4纸规格,提交高清晰彩色样稿一份(样稿正面请勿署名)。
(二)所投稿件恕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原稿、底稿。
(三)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前。(以邮寄邮戳为准)
(四)投稿时需提交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详细信息。
(五)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28号金山区司法局法宣科,邮编:200540,(信封上请注明“法治金山形象标识征稿”字样);投稿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曾 辉(联系电话021-67968120),张志伟(联系电话021-67968121)。
五、征评规则
(一)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3幅入围作品;
(三)入围作品将在相关网站(金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山政法综治网、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由金山区有关主管部门综合各方意见,确定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其中一等奖确定为法治金山形象标识。
(四)最终获奖情况将在相关网站(金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山政法综治网、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税前);二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税前);三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税前);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七、法律声明
(一)所有投稿作品均应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
(三)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