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饭店喝酒被认定嫖娼 警方拿不出案卷

21.08.2014  10:24

重庆市第二教育所出具的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在符代新眼里,嫖娼是件丢人的事儿。然而,这顶帽子“从天而降”,真的扣在了他头上,一戴就是19年。

  1995年6月13日晚,符代新在一家酒楼喝酒时被警方带走,警方认定其嫖娼,罚款5000元,收容教育二年。

  “我压根就没嫖过娼。”符代新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为证清白,符四处上访,还曾将重庆市公安局告到了法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调查发现,重庆公安办理的这起嫖娼案竟没有案卷材料,并且当事人至今未收到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出具的“收容教育决定书”,给人留下诸多谜团。

   银行职员“嫖娼”被收容教育

  符代新是一名转业军人,“嫖娼”案发前,他是建设银行重庆大渡口区支行的一名职员。

  谈及19年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起“嫖娼”案,符代新记忆深刻。

  1995年6月13日晚,下班后的符代新被战友桂贞平、四川宣汉驻渝办主任柳玉黄等人邀约一块吃饭。吃饭地点选在了江北区鲤鱼池附近一酒楼,符欣然前往。

  “久未见面,席间大家很高兴,我们每个人都喝了酒。”符代新回忆,当晚9时30分许,已喝得醉醺醺的他来到酒楼大厅,坐在沙发上。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人问:“谁是符代新?”“我就是!”符代新迷迷糊糊的,但条件反射地应了声。

  站在他面前的,是三名自称警察的便衣男子。在三名男子的要求下,他不明不白地被架上警车,到了位于渝中区临江门的重庆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