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办小微企业可“先照后证”

26.08.2014  17:21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上获悉,为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重庆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小微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和“先照后证”制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小微公司制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限的限制,不再将工商年检、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证照审验、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