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酒店吸毒一人意外死亡 法院判酒店不担责
原标题:相约酒店吸毒,一人意外死亡
记者 李东华
晨报讯 深更半夜,刘某、张某相约在酒店见面,打算在房间内一同吸食冰毒。随后意外发生,刘某因吸毒过量不治身亡。事后,刘某的父母将张某和涉案酒店共同告上法庭,要求获赔80万元。记者近日从浦东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31.4万余元,并驳回两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两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2015年5月的一天深夜,应好友刘某之约,张某赶到了位于浦东新区张杨路上的某酒店门口与刘某碰头。为了不被酒店工作人员注意到,二人有计划地“分开行动”,刘某通过消防通道步行上楼,张某乘坐电梯来到房间。为了表示自己是住客,在经过酒店前台时,他还特意将刘某给的房卡放到了明显位置。
随后的吸毒过程中,刘某突然脸色发白,眼睛微睁……察觉到异常的张某赶紧用按压胸口、掐人中等方式施救,可对方仍无起色。他急忙把毒品和吸食工具塞进包中,下楼求救。尽管120救护车赶到并采取各种措施,但最终没能救回刘某的生命。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刘某系吸毒过量导致死亡。
之后,刘某父母将张某和酒店告到法院。两原告诉称,张某非法持有毒品且提供给他人吸食,侵犯他人身体和健康权、生命权。涉案酒店疏于管理、违法经营,将房间供给吸毒人员住宿,未在第一时间拨打救护电话,导致刘某没有及时得到救治。两被告应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7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律师费5万元。该赔偿诉请已排除刘某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即70万元系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3.7万余元的2/3。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人明显系有计划逃避酒店管理。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张某供毒、吸毒行为均已违法,且导致刘某死亡,应承担次要责任,法院酌情确定其赔偿金额为31.4万余元。同时,涉案酒店的电梯需刷房卡才能运行,已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非住客通过电梯出入酒店。且从现有证据上来看,酒店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已尽到了管理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