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不慎跌入电梯口身亡 三酒友共赔11万

25.11.2014  13:09

  冯先生和几个朋友一起喝完酒独自回家时,不慎跌入某建筑工地预留的电梯口,伤势过重死亡。事发后,家人将三酒友及工地建设和施工单位,一并起诉。记者昨日获悉,房山法院一审判决三酒友共同赔偿11万元。

  冯先生家人诉称,去年7月的一天,冯先生应邀同朋友吃饭,席间在朋友的轮流劝说下冯先生大醉,饭后其他几人去KTV唱歌,冯先生则自行离开,走到一处工地时跌入预留电梯口,因未能得到及时救助死亡。施工单位直到第二天傍晚才在电梯井内发现了冯先生的尸体。家人认为,冯先生的死亡是因几名酒友和工地建筑、管理单位的不当行为共同造成的,几名被告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先生在大量饮酒的情形下,本应提高安全意识,稳妥审慎行事,但其却在夜间独自前往在建工地,并最终发生坠亡悲剧,其本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而一同饮酒的三名酒友及本打算送冯先生回家的李某,明知冯先生酒后走失无法取得联系,依然未予重视,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冯先生的死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还查明,事发工地的施工单位已与冯先生家属协商签订了补偿协议书。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三名酒友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冯先生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