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视频会

24.06.2016  15:54

  6月2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受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委托,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对做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行部署。他要求,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王世元强调,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性。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王世元指出,要准确把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规划调整完善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遵循“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一是着重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规划、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切实保障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产业发展用地,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严格控制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用地,报国务院审批的超大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增加。二是必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指标为刚性约束,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绝不能借规划调整完善之机,随意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降低耕地保护质量。要强化联动和制约,将完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作为开展规划调整完善的前提。三是必须严控建设用地规模。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既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又确保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四是统筹推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促进市县“多规合一”。
  就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王世元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搞好分工,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二是上下衔接,加快推进。坚持自上而下落实指标,自下而上层层把关。各省(区、市)要确保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完善工作。三是上图入库,严格监管。要通过规划数据库严把规划调整质量关。在2017年6月底前,要将规划数据库统一整理汇交到部。四是加强宣传,做好解读。规划调整完善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变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的一次中期局部调整,并不是推倒重来,原有审批方式、管理方式保持不变。
  会上,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各地(市、州、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人等1.6万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