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科委部分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推动上海地方院校的优势学科不断提升科技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地方院校的科研实力,上海市科委现已启动2016年度“能力建设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部分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项目要求围绕提升学校科研实力的总体目标,结合各学院发展规划、重点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学科与产业优势进行申报;
2、项目责任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建设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优先资助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
3、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团队合作能力较强,原则上要求有本市的企业作为合作单位;
4、项目责任人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已经申报过的国家和上海市的各类科研项目内容,请勿重复申报;项目应侧重于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基础研究、科技人才和软课题类项目不属本次申报范围;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过本计划项目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进行申报;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及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各上海市科委平台(仅指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均可推荐1项。
请各学院和平台于5月16日下午4点前将推荐项目材料一式6份统一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
上报材料如下:
1、 拟推荐项目情况表,项目资助强度约为100万元;
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3、 应用合作企业的承诺函(需盖合作单位公章);
4、 10分钟PPT(以备校内答辩用)。
附件:1、 2016年度拟推荐项目情况表.doc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