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那些借会议培训之名的公费旅游

29.09.2014  13:33

  2011年10月,深圳龙岗司法局24人考察团去上海开会,五天行程,只在第一天参加了一个座谈会,其余时间都在上海、苏州、杭州等地旅游,入住的酒店也都是当地的五星级酒店。每人的消费标准高达5800元。

  杨锦科 时任龙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我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的问题基本属实,区纪委责令区司法局参与这次旅游的全体人员退回违规旅游费用上交财政。

  2013年2月,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办了一个"节水培训座谈会",而在半天的会议之外有一项内容:组织与会人员赴桂林、漓江等地学习,为期8天。桂林漓江是著名的旅游胜地,到这样的地方考察学习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贺福兵 时任呼和浩特水资源管理局局长:想到(节水工作)好的地方学习学习,交流交流,看一看。

  那么这样的外出考察又是针对什么人举办的呢?

  陈爱兰 时任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协会秘书长:有个安全厅的还有内蒙政府一个。

  与会人员都是来自自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他们参加培训座谈和外出考察学习的费用全部由单位买单、公家报销。

  2013年5月,河南新乡市民族宗教局系统56人,分三批分别到西藏和张家界开展所谓的培训和学习,而行程里只有观光游览,并没有其他事项。最终,不少基层干部在本单位公款报销了此行个人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