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观摩逮捕公开审查活动
“公开审查工作很有意义,给当事人提供了当面陈述的平台,也顺应了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审查的力度,让更多的人员能参与到公开审查中。”11月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全国及市人大代表80余人首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集中观摩评议一起由闵行区检察院主持的逮捕公开审查案件,并介绍了本市检察机关开展逮捕公开审查情况。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观摩。
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顺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相关规定,全市检察机关于2013年起在闵行、普陀、徐汇等区检察院试点逮捕公开审查工作。逮捕公开审查工作改变了以往封闭化的审查模式,在专门的办案场所由检察官居中主持,主要对犯罪嫌疑人认罪、但对社会危险性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取侦查机关、辩护律师等意见,最终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开审查可由检察官依职权启动,也可由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提出申请。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开审查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去年,该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此次公开审查的是一件故意伤害案。去年8月,李某因为“黑车”老板拉生意而与被害人发生纠纷并引起双方多人互殴,造成被害人受轻伤。该案移送闵行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李某的辩护律师向检察机关申请公开审查。在今天的公开审查中,公安机关认为李某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因其以为“黑车”老板拉生意为生计,在取保候审后有与被害人再次发生冲突的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李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李某系初犯、偶犯,且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家属也愿意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可以对其取保候审。闵行区检察院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将结合该案情节和事实、证据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介绍,逮捕公开审查工作开展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公开审查逮捕案件293件345人,其中,依职权启动214人,依申请启动131人;有辩护律师参与的247人,占71.6%;公开审查案件主要集中于寻衅滋事、盗窃、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常见多发犯罪;公开审查后,批准逮捕121人,不批准逮捕224人,不捕率64.9%,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截止目前,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均未提请复议复核,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没有一人逃逸、重新犯罪。
在推广过程中,长宁、奉贤、青浦、普陀等区检察院探索将参与公开审查的人员扩大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的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所在公司负责人、监所检察干警等,将犯罪嫌疑人的日常表现、工作表现、羁押期间表现纳入审查评价依据;嘉定等区检察院还将故意伤害等案件中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纳入参与公开审查人员范围。闵行、嘉定区检察院通过运用远程视频系统,使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能够直接参加公开审查为自己辩解。静安、闵行等区检察院联合司法局探索开展逮捕公开审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逮捕公开审查工作不仅有利于体现审查逮捕的司法属性,使办案人员更加准确地评价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提高审查逮捕的质量;同时这种“看得见”的审查过程,能够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让审查结果更加具有说服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