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里摇来的妹妹:男子遭遇“仙人跳” 与女网友开房被抢劫
今年4月,这个"仙人跳"5人团伙经过预谋,通过陌陌、QQ等社交软件以开房发生性关系为诱饵,多次犯案。他们让2名20岁上下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约出来后、予以控制,并实施暴力威胁,骗取财产。
监控画面显示,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在浦东一家KTV同进一部电梯,正准备前往楼上房间。犯罪嫌疑人称:她在同伙的安排下,约到了一名男子后,便佯装去开房,趁被害人洗澡之际,让同伙进入房间,对被害人实施抢劫。
犯罪嫌疑人 许某:“跟我说他们约了一个男的,然后让我去和他开房、假装开房,然后开完了房之后,他们就上来,就这样,说我是他女朋友。然后我们就到房间里去了,看了会儿电视,他就去洗澡了,洗澡了之后,他们事先就告诉我让我发短信给他们在哪里,他们也知道我在哪里,一直跟在我后面,就是告诉他们哪个房间就好了,然后他们就上来了。”
据浦东检察院检察官介绍,2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犯罪嫌疑人以发生性关系为诱饵,勾引被害人外出开放,进而抢劫钱财。
浦东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顾景平:“这个案件主要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女性将男性被害人约出来,实际上就是一种钓鱼行为,约出来以后予以控制,控制以后再予以殴打,然后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他们的财物以及银行卡,然后逼迫被害人去银行取钱,或者他们自行到银行取钱。”
犯罪嫌疑人通过QQ、陌陌等聊天软件将被害人约出,利用的正是被害人用社交软件发生"艳遇"的心态,这给嫌犯以可乘之机。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顾景平:“有的通过QQ聊天认识的,有的通过陌陌钓鱼钓出来的,这起案件里通过QQ聊天的被害人、实际上开始时与女性犯罪嫌疑人想谈朋友的,后来这个女性犯罪嫌疑人把他提供给其他的男性犯罪嫌疑人作为犯罪对象。”
据检察官介绍,对于该系列案件,暂无具体定罪准则,犯罪嫌疑人在获得被害人钱财之后,就将被害人放走,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以只能以抢劫罪来定案。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顾景平:“在本案当中,这些犯罪嫌疑人他们利用女性约被害人出来的目的,不是等被害人犯了一个错误以后,利用这个借口去威胁他们,而是,约出来之后是为了控制这些被害人,控制以后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不拿到钱财是不放他们走的,所以这样的一种犯罪,是超出了敲诈勒索犯罪的范畴的。”
检察官提醒市民,为人处事不应有不良念想,不应违背公序良俗,应该洁身自好,否则容易掉入"桃色陷阱"。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顾景平:“通过陌陌的这些被害人他们主观上也有不良的念头,有占便宜的想法。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为人处事要慎重,对于合理合法的事情,始终坚持,不能受他人影响,对于背离违法的事情要始终反对,这样的话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这社交软件的应用 也是越来越广泛了,相信还会有很多犯罪分子 盯着这个形式,开发出各种各的骗术,其实受骗,是因为人性有弱点,社交软件的确是能让人与人之间交流 更方便,但这与是否被骗没有关系。关键还是看使用他的人 是什么样的心态,如果正儿八经的处对象,不怀着不纯的动机,也许就能避免遭到这样的骗局。身正不怕影子斜!
(看看新闻网记者 宣克炅 应冠文 孙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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