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杆歌迷遗失演唱会门票 状告售票网站索赔被驳回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12月20日报道:网上买了演唱会门票却遗失了,和售票网站沟通补票也没成功,怎么办?市民范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事。作为歌手陈粒的铁杆粉丝,他在大麦网购买了“陈粒2016上海演唱会”门票却不慎丢失,跟大麦网沟通补票未果,范先生一纸诉状将大麦网告上法庭,要求售票网站赔偿门票1998元。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驳回了范先生的诉求。
今年11月11日,“陈粒2016上海演唱会”在上海国际体操中心举行,票价分别为333元、666元、999元。为了近距离欣赏明星的表演,27岁的范先生决定买两张999元的门票,他于10月19日通过大麦网手机客户端购买两张门票,金额合计1998元。谁知,由于未妥善管,不慎将门票遗失了。
为了能去听演唱会,范先生与大麦网沟通补票事宜,遭到拒绝,于是他一纸诉状把大麦网告上法院,要求网站赔偿票款1998元。
范先生称,其购买门票,对应购买的是观看演唱会的权利,而门票只是权利的载体。发现门票丢失后,范先生马上联系了网站希望解决此事,网站有义务配合实现观看演出的权利。在遭到网站拒绝补票的消息后,范先生曾为实现补票,提出了给网站一定补偿的方案,而对方仍拒绝。
法庭审理时,大麦网辩称,网站和范先生之间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而是票务服务合同关系。购票者购票后,与演出主办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网站的义务是提供票务信息发布、代收票款、提供门票等。范先生收到门票后,因自身原因丢失,是他与主办方之间买卖关系项下的纠纷,与网站无关。网站已经按约定出票并交付范先生,已经完成了全部义务,不存在违约。并且,网站对于门票丢失等情形,在购票须知中也已经将后果告知购票者,范先生应当知悉。
大麦网还认为,门票是不记名的,可以自由转让。不能排除门票是否被转让、被他人捡拾的情况。如果补票,可能出现重票的情况。
金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生活常识,演唱会门票、电影票等都只记载时间、地点和座次,不会记载持有人身份信息,作为入场凭证由观众自行保管,凭票入场,遗失不补。根据庭审中双方确认的事实,该演唱会门票也没有记载任何身份事项,也就是说,任何人持有该门票,都可以入场观看演出。范先生在购买该门票后,本应当自行审慎保管,却不慎遗失,不利后果应当由范先生自行承担,网站没有为其补票的义务,故对于范先生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