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非京籍学生入学 有房家庭无需本区就业
05.04.2015 11:59
本文来源: News.Online.Sh.Cn
本报讯(记者 安苏)近日,通州区教委公布了《2015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规定,本市户籍学生入学以住房为主。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材料审核方面,如果家长在通州区有自有住房的,则不需要在通州区就业,而是有北京市社保即可。
根据细则要求,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坚持“以住房为主,兼顾户口”的原则。对于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和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和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新生,在学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其入学。
同时,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仍然需要提交“五证”。在材料审核方面,今年,通州区要求“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通州区有自有住房的,应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这也意味着,只要在通州有自有住房,有北京市社保,五证齐全的孩子就符合在通州区入学的条件。值得一提的是,社保需要在2014年1月到2015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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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015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