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发布《上海市通信行业塔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01.04.2016  11:32

      我局于近日正式发布《上海市通信行业塔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试行)》(下简称《塔房标准》),作为本市通信行业标准,要求全行业于发布之日起遵照实施。

      《塔房标准》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及《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2015年上海市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沪通信管发【2015】2号)的文件精神,参考移动通信宏站建设的相关国标及行标,同时结合本市基础电信企业对移动通信宏站的建设要求而制定。

      本标准由我局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联合本市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及本市及主要通信设计单位共同编制。编制过程及意见征求阶段,广泛吸取了电信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吸纳和总结了本市通信行业在通信铁塔机房建设工程方面的丰富经验,贯彻落实了近年来工信部出台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最终形成该标准。

      《塔房标准》的颁布,将对本市移动通信宏站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