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18.02.2016  17:56

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上海铁塔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函[2005]280号)的要求,我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12月中旬对本市各有关企业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谈、交换意见等方式,共检查依法必须招标6个项目,从总体上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第27号令)发布施行一年多来,各企业加强宣贯培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等措施,各项规定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各企业对未使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及集中招标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未明确招标规模,有的工程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未载明实施地域。有的标段暂估的建安费与份额相加总金额存在偏差。

(二)部分项目归档资料不齐全,不能反映整个招投标实施情况。

(三)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法定时限要求,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文件的发布未载明在“管理平台”上发布。

(四)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评标报告的签发等需进一步完善。

三、后续工作

(一)加强宣贯培训,规范评标专家行为

      各企业要继续加大对招标采购人员的宣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依法合规的自觉性。同时,要健全评标专家管理机制,激发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提高评标质量。

(二)落实平台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各企业要将使用“管理平台”作为招标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完善企业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与“管理平台”对接后的操作与管理流程。鼓励招标人将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评标因素,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

(三)杜绝规避招标,规范招投标程序

      各企业要坚决杜绝应招不招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情况,加强立项审批管理,制定采购方式选择规则。同时,要积极推行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招标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办法,促进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