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购退货上演“狸猫换太子”海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30.05.2019  05:33
2019 05/30 05:00 分享 返回

  网上买的衣服不喜欢、不合适、不想要了,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退货无可厚非,但有一名女子却把网购来的衣服偷梁换柱后再退回去,这个事就大了。5月27日下午,海宁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网络图)

  事情要从一件水貂大衣说起。2017年12月,市民王女士的店里收到了一件要求“返厂”的貂皮大衣,邮寄方是张女士,她要求将衣服改小。这件水貂大衣价值1万多元,也确实出自王女士厂里。但因为衣服价格贵,成交量不多,卖出去的几件王女士都有印象,其中并没有张女士这位买家。

  于是,王女士查了销售记录,发现这件衣服是不久前在淘宝店里卖出去的,当时的买家以“发错货”为由退款退货了,照理来说,这件衣服应当一直在自家仓库才对,怎么又到了张女士手中?王女士急忙联系了张女士。张女士告诉她,这件衣服是自己在闲鱼上用3000元买的二手货,然后根据衣服标签上的地址邮寄过来的。

  对比张女士提供的闲鱼卖家信息和之前店里的销售记录,王女士联系到了当时下单买衣服的赵某。令人意外的是,赵某没做过多解释,直接将大衣钱全部退还给了王女士。

本文来源:浙江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