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新道交条例3月25日起实施 违法行为需在15天内处理

25.02.2017  11:02

  原标题:超5起违法逾期不处理将扣行驶证

  东方网2月25日消息:“好的,我知道了,一定赶在3月25日之前去把自己车辆的违法行为处理掉。”昨天上午10点,宝山交警支队洋桥检查站,民警将告知宣传单发给了接受检查的私家车主,并告知,“3月25日新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如果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且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五起以上的,交警可以采取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的措施”。

  据悉,目前上海全市各交警道口检查站都已安装了车驾查控系统,辅助警方查处违法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警方介绍说,如果车辆未处理的违法记录累计达到五次及以上的话,系统会实施自动报警,检查站民警将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而3月25日之后,驾驶员还将面临暂扣行驶证的处罚,届时车辆将不能上路行驶。

  此外,年检验车才处理交通违法的习惯也得改一改了。警方提醒说,在不少驾驶员心里,交通违法“逾期”时间一般是“一年”:即上一次验车到下一次验车的时间。但3月25日起实施的《条例》已经明确“逾期”的时间只有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