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双飞过海"偷税 税务局呼吁消费者要发票

28.01.2015  10:37

  1月28日消息:昨天,笔者从上海市税务局了解到,沪上一些珠宝金店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去年,上海市嘉定区国税局稽查局发现,某珠宝有限公司通过同时隐匿收入和成本这种“双飞过海”的作案手法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

  据悉,该珠宝公司是某品牌金店的加盟商,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税率为25%。然而,检查人员发现,在其账面上,2012年至2013年的进货发票一共只有6张,金额才80多万元。通过品牌金店总部核实后的数据显示,2012年7月到2013年9月,该公司实际共购进黄金饰品达到1000多万元。

  同时,该店全年有近四百万元的销售,而企业半年来申报的收入只有几十万元。检查人员在现场发现金店销售人员开给客户的是企业自印的“客户联”,大小、颜色、格式跟真的发票极为相似,普通消费者根本分不清真假。

  业内把收入不开票、不入账称为“飞过海”,收入和成本同时不入账,无疑便是“双飞过海”。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一定要索要发票,不要给不法商家偷税漏税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