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 可没收"克隆车"

24.07.2014  10:11

  7月23日消息:7月23日下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扩大)在世博中心举行,杨雄市长代表市政府作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代表委员关心的若干问题通报情况。

  杨雄在会议上表示,上半年出台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一、对从事非法客运的驾驶人,暂扣驾驶证3-6个月。二、再次被查获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客运车辆予以没收。三、对“克隆”出租车可直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