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酒后划伤9车 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拘役4个月

13.02.2015  09:22

   社会调查员出庭接受询问

   法官根据其报告从轻判罚

  东方网2月13日消息:“被告人接触了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年轻气盛加上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入违法犯罪境地。社会调查员认为,应当提高被告人法律意识,推进家庭融合与沟通,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昨天下午,浦东法院少年庭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划伤9辆私家车的案件。

  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社会调查员陈琳烨出现在法庭上,就未成年人小副的情况接受各方询问。她宣读的调查报告,成为法官量刑参考的依据之一。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小副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4个月。

  去年9月25日晚,16岁的小副喝过一些酒,又与一名老乡发生口角,心里非常郁闷。深夜时分,小副与另两名老乡沿着一条河散步,竟突发奇想,找来一根钢丝,一路上往轿车车身上乱划。车主追到小副三人,要求赔偿并报警。

  去年年底,检察机关对小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浦东法院审查起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卷宗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引起了法官的注意:“小副性格比较内向,一直由老家的爷爷奶奶照顾,平时缺乏管教;父亲因忙于工作挣钱养家,未能与青少年有很好的沟通;父亲常驻上海,已为其找了理发师傅,准备让其学手艺。”从这份调查报告来看,小副初步具备了从轻判决及刑后社会监管条件。

  不过,由于调查报告的内容仍显单薄,因而法官要求社会调查员补充调查,并出庭接受询问。案件审理期间,小副在家属帮助下赔偿了9名被害人车辆物损1.3万余元并取得谅解。

  据此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有坦白情节,且被害人的损失已经挽回,故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