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司机车底下过人 马路中央醉酒女遭碾轧身亡
东方网11月24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大型客车驾驶员秦某因行车避让不及,竟控制车轮让一侧卧在马路中央的醉酒女子从其车轮下通过,结果致该女子被碾压当场身亡。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该驾驶员提起公诉。
现年58岁的秦某,系本市某公交公司客车司机。今年8月25日凌晨5时许,秦某驾驶单位大客车开往浦东。经过中山南路会馆弄路口时,发现前方七八十米外有一堆白色东西。开近一看,秦某才确定那堆白色东西原来是一个人,正蜷缩着熟睡在马路中央。秦某马上踩下刹车,但发现刹车有问题,已经来不及将车停下。情急之下秦某便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控制车轮,让此人从车底下通过。等车身完全通过后,秦某仅匆匆向外回头看了看,在未确认对方是否已经发生意外的情况下驾车离开了现场。
凌晨5点20分,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本市中山南路会馆弄路口发现一女死者。经法医鉴定,该名被害人系生前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即系遭车辆碾压后直接死亡。交警部门调查后很快锁定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秦某。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定,虽然被害人醉酒后睡卧在行车道内的行为具有过错,但秦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疏于观察,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所以秦某需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秦某到案后,将案发经过予以坦白。秦某所在公司同时向被害人赔偿了80万元。
承办检察官指出,虽然本案被害人侧卧在主干道上的行为具有一定异常性,但是秦某对这次事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遇见可能性,其将车辆从被害人身上驶过属于高度危险行为,实施该行为之后有义务回到现场进行查看,采取相应补救行为,而其选择了驾车逃离现场,这也是公安机关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的原因。因此,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将面临着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