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路公交车撞高架立柱致2死多伤 驾驶员被判刑4年

28.09.2016  11:37

  去年6月10号,一辆44路公交车撞高架立柱致2死多伤。昨天(27),这起案件在长宁区法院一审开庭。最终,法院认定沈某交通肇事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6月10号,沈某驾驶44路公交车沿延安西路向东行驶到 近番禺路西 约200米时,在遇道路偏转的情况下,没有安全掌控车辆并及时修正行驶线路,致使车辆偏离车道,驶入中心人行隔离带并先后撞击隔离护栏及高架立柱。经交警认定,司机沈某负全部责任。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事发时,沈某并没有突发脑梗、心梗等疾病。

  以上由东广记者程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