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抓不着?看到电子警察再减速已经晚了
不少老驾驶员都有一个习惯,就是看到电子警察时踩刹车减速,驶离探头后再超速行驶。那么,电子警察拍到的那一霎那不超速,是不是就意味着安全无虞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上海有58处区间测速点段,计算的是区间速度。
1月7日凌晨3时20分06秒,一辆沪A牌小轿车由东向西驶入S6沪翔高速北侧29.1公里路段区间测速起点;凌晨3时22分06秒,于22.65公里处驶过区间测速终点。期间,区间测速系统拍下了该辆小轿车经过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的两张照片,根据照片上记录的详细信息,计算出这辆车在两分钟内行驶了6.45公里,平均时速为192公里/小时,超过该路段车速限速值的90%以上,虽然该车在驶近两个探头时都是不超速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该车驾驶员一次性被记12分。
据执勤交警介绍,上述车辆经过这两个测速点时,平均时速都在100公里左右,驾驶员自认为并不超速,可实际上,这辆车在这段路上的平均时速已接近200公里……
交警部门介绍,所谓区间测速,就是在同一路段布设两个相邻的监控点,基于车辆通过前后两个监控点的时间来计算车辆在该路段上的平均行驶速度,并依据该路段上的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行驶:“区间速度=区间距离÷机动车行驶时间。比如,某一高速公路路段两个测速点之间的距离是120公里,限速120公里/小时。如果你1个小时或1个小时以上跑完了,你的平均车速就等于或低于120公里/小时;如果1个小时之内跑完了,那你就超速了。”
目前,遍布在本市的高架道路、高速公路这样的区间测速点段共有58处。靠着区间测速电子警察这个“快算神器”,2015年,上海公安交警部门累计查获机动车超速20%以上的违法行为共41551起。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有了区间测速系统,驾驶员看到测速电子警察再踩刹车的行为就是徒劳的,规避区间测速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