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早晨起来遛狗因小狗咬架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

21.07.2015  09:47

  两位主人早晨起来遛狗,因小狗咬架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起来,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日前,江苏省沛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黎远提起公诉。

  今年46岁的黎远是一名煤矿工人。4月23日早上7点多,黎远起来遛自己养的一只小狗,走到离矿区不远的广场时,遇到了同样出来遛狗的朱某。两只小狗相互咬起架来,朱某生怕自己的小狗被咬伤,就用手里的小竹竿打黎远的小狗,打得黎远的小狗“嗷嗷”直叫。为此,两人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起来。在打斗过程中,朱某用小竹竿敲打黎远,黎远用左臂挡住竹竿,用右拳击打朱某的肋部致其左肋骨骨折,朱某头上和胳膊也受了伤。打斗结束后,朱某感觉胸部疼痛难忍,立即打电话报警。

  经法医鉴定,朱某左胸部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黎远头部和双上肢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