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本月起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20.08.2018  21:31

  原标题:沪本月起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记者昨天从市统计局了解到,本市将于8至12月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据了解,上海市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是继前三次经济普查后的又一次重大市情市力调查。此次清查工作则是2019年全面开展四经普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全面反映本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是事关本市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

  市统计部门介绍,此次单位清查的目的是摸清本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各级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发放种类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为普查登记等工作奠定基础;普查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应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按照单位清查的具体要求,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按时、如实地填报清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普查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资料。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将严格予以保密。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