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法院下月起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提高立案速度

29.04.2015  12:33

  原标题:本市法院下月起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4月29日消息:烦琐的“立案审查制”将成为历史,5月起上海法院将全面推行高效、便捷的“立案登记制”,这是昨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据悉,改革实施后,各法院立案部门收到起诉材料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予以立案。而浦东法院,将成为上海第一个推出自助立案窗口的法院。这既改变了以往排队等候时间长,立案难的情况,也能进一步提高了立案速度,节省时间。

  据上海高院副院长顾伟强介绍,今年1月至3月,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收案数为96923件,同比增长16.69%。而从5月1日起,上海将正式实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据悉,《实施细则》就登记立案的适用范围、登记流程、登记材料、认定标准、配套机制、立案监督、队伍建设等具体操作问题做出了规定。此外,也着重在当事人起诉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四个环节进一步明晰一线立案法官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

  据介绍,立案登记制将改变以往立案难的境地。过去存在的以“审查资料”为借口,拖延立案时间的情况将不再上演。在立案登记制下,上海各法院立案部门收到起诉材料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予以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均编立“”字号登记,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对编立“”字号的起诉材料,法院也需在法定期限内,根据案件的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立案、不予立案、要求补正的决定。

  同时,作为全国受理案件数量最大的基层法院之一,浦东法院也将从5月起开辟自助立案窗口。律师可登录自助立案登记系统,自行输入案件信息,提交证据材料打印诉讼法律文书,以减少等待时间。未来,自助立案系统有望面向所有当事人开放,并在上海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