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配合油气隐患管道整改严查无证越界开采

19.12.2014  16:42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向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严格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油气输送管道是连接油气资源和生产生活的桥梁纽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工作。近日,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攻坚战,会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对照《矿产资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及其毗邻区域的排查,严格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资源部在通知中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强排查。重点对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及其毗邻区域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进行排查,全面掌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对油气输送管道影响情况。二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及其毗邻油区域的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及时移交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处理。三要积极配合构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会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建立以“企业巡查、及时报告、严格查处”为主要内容的共同责任机制,督促管道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发现影响管道安全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及时通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督促矿山企业牢固树立管道安全意识,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中严格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确保管道安全。在新设矿业权审批过程中,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有关规定,确保新设矿业权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