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2016年年底物资设备采购相关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为响应会计核算正确性要求,保障2016年度学校会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配合2016年终结帐及2017年初开账,结合财务处相关通知内容,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学校物资设备请购验收实际情况,现将物资设备采购2016年年底相关业务的开放时间通知如下:
一、2016年年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放的时间安排
1.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凡涉及到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目录相关设备(如:计算机、投影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空调等),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购买。该类设备请购业务办理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下班前。
请经办人及时关注请购单状态,并于资产处审批通过请购单后,尽快办理设备请购打印及验收相关手续。
2.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下班前。
3.结合各学院(部门)现场验收实际情况,为方便教职工尽快完成报销流程,确保购买1万元以上物资设备的师生能赶在结帐前,均顺利的完成现场验收流程,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已在系统中增加了每天进行现场验收的预约数量。教职工如有现场验收相关需求,请尽快登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预约。
如涉及设备轻便易携带但预约存在困难的,可将设备带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服务中心102室)进行现场验收。进行现场验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下班前。
4.如因特殊事项来不及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请购验收手续办理的,凭财务预约单,可在12月22日下班前直接到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出公共服务中心102室进行相关业务手续办理。
二、其他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出相关业务安排
1.物资设备合同的用印:根据学校合同用印相关管理办法,请于2016年12月13日前,将申请用印的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加盖对方单位红章)、请购单、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招标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102室办理合同章用印。
2、待验收工作:为配合财务决算,凡涉及到待验收手续仍未进行相关办结的,请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尽快进行办理。
三、2017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
为确保与财务系统对账的准确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开放时间与财务系统开放保持同步,即自2017年1月9日8:00起,面向全校开放服务。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