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档案局贯彻落实本市档案工作实施意见
26.09.2014 12:06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014年9月19日,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崇明县档案局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会议由陈美玉副局长主持,全局馆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主要学习了《实施意见》以及杨冬权在学习习近平同志考察浙江省档案局馆时讲话座谈会上的发言,与会人员结合档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大家表示《实施意见》对目前全县档案工作极具有指导性,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作为。档案管理工作要注重效率,要有计划性、前瞻性;档案信息化建设要加快步伐,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档案编研思路要继续拓宽,全方位挖掘本土名人和文化,注重多样性,不断提高档案工作影响力。
县档案局局长朱鑫德表示,《实施意见》作为本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较以往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作出了新概括,尤其对地方政府和各单位如何重视、支持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健全三个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措施。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要着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要增强对文化挖掘的力度,要丰富档案文化的宣传载体,要始终坚持依法治档,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及杨冬权同志的讲话精神,积极推动崇明档案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崇明县档案局)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6.09.2014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