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消条》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14.03.2015  13:20

  2015年3月13日,上海市召开贯彻实施新《消保条例》座谈会。今年是第33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上海新修改的《消保条例》正式施行的日子。

   消保委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

  上海市消保委主任杨定华指出,市消保委要履行好公益性职责,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要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做好消费者的“代言人”,真心诚意地服务消费者,把服务消费新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消保委是连接政府和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要善于发挥身处消费维权第一线的优势,做好政府制定执行消费政策的“参谋官”。发挥好消保委平台作用,积极推动社会共治。消费维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的各个方面,只有汇聚维权合力,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推进维权事业新发展。

   贯彻落实新《消保法》、新《消保条例

  上海市副市长时光辉肯定了上海消费维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上海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作出新贡献。

  时光辉副市长要求全市各个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进一步开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共治的新局面。市消保委作为公益性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履行好新《消保法》、新《消保条例》赋予的新职责,当好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当好消费政策、立法立规的积极参与者;当好文明消费、科学消费的大力倡导者。

   消费维权法治化 推进消保工作社会共治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浩要求上海全市各个方面保持定力,向消费维权法治化目标迈进。认真实施《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集中精力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上海是首个施行地方消保条例的省市,新《消保条例》是对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验的全面总结。根据上海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作了许多创新,对上位法进行了充实和细化,进一步强化了消保委的职责。要全面提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执法水平。三是携手同心,着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共治。

  在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腾讯大申网也携手上海市消保委推出了“报料台——带你维权 带你飞”,欢迎网友关注、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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