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

11.02.2015  23:44
2月11日,市环保局、市机管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其他单位、个人违反规定的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提倡各区县充分发挥所辖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的作用,从提高市民环保意识,保护本市大气环境质量出发,开展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的宣传和引导。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加大对所属员工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积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带领员工及亲属不燃放烟花爆竹,以环保、文明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去年春节前夕,市环保局、市机管局、市公安局也曾发文,倡议广大市民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监测数据表明,除夕与年初四晚上烟花爆竹燃放量明显少于往年同期,PM2.5小时浓度由除夕零点的133μg/m3上升至大年初一凌晨最高值290μg/m3,升幅为157μg/m3,浓度最高值、增长幅度和超标幅度均较2013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34μg/m3、319μg/m3和3.3倍;初五全市平均PM2.5小时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最高值仅62μg/m3,远低于2013年同期。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最新的调查结果,超过七成市民家庭表示为了安全和避免空气污染,在春节期间不会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也有部分市民选择使用电子鞭炮、压缩空气型无炸药烟花等替代产品。我们衷心希望,今年春节期间,更多市民自觉加入到不放烟花爆竹的行列中,保障我们共同呼吸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