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输管理处开展本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18.12.2017  15:5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需考核合格。市运输管理处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确本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负责本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组织管理工作。

此项培训根据自愿报名和考培分离的原则,按照强化“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要求,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行车、事故预防、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等内容,以开设专题培训课程形式开展。

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可通过市运输管理处网站公告栏中查看相关培训信息及下载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报名表。报名从2017年12月18日起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