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财政局设立“文明城区建设专项资金”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9.07.2017  12:31

  今年以来,松江区财政局积极发挥在“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根据区委推进办联席会议的精神要求,重点在四个街道建立民生和应急抢修项目备用金制度(以下简称“文明城区建设专项资金”),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有序推进街道剥离经济职能,切实保障街道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应对,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以解决街道财政资金使用的实际问题为导向,积极推动财政资金依法下沉街道。将年初安排在区本级的2000万元预算下放到各街道,即方松街道、岳阳街道、广富林街道和九里亭街道各500万元,设立文明城区建设专项资金,增强街道自治能力,扩大公众参与,激发社会活力,发挥社会协同作用。

  二、以规范为基础,合规合理,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资金下放至街道,街道职权更明确,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服务效能,松江区财政局积极督促各街道按照“三重一大”及内控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制定文明城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江区财政将管理办法进行汇总备案,有效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街道各项治理工作不断、不乱、有序推进。

  三、以监管为抓手,严格把关,推进绩效结果应用。严格按照区委推进办联席会议精神,重点强化文明城区建设专项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将各街道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财政大监督体系,以不定期检查和年末绩效后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结果在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应用,规范各街道项目资金使用的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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