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会计类)》等的通知

03.01.2018  20:02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3〕32号),我们按照财政部和市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有关具体要求,结合本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会计类)》等,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注册会计师类) 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会计类) 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资产评估类) 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监督检查类)     关于《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财政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会计类)》等的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