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四项措施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

01.09.2014  18:45

  一是科学预判,做好前期准备。要求各预算单位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形成建立重大项目科学论证机制。特别要做好对跨年度项目的预算执行前期准备,避免“资金等项目”情况发生。

  二是追根溯源,加强执行分析。推动各单位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切实提高执行率。预算执行进度较低的单位,要深入分析,及时查找根本原因,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三是结果利用,健全考核机制。对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的项目,核减下一年经费。对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取消项目经费。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预算单位,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

  四是加强问责,落实改进措施。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将采取通报、调研或约谈等方式,提出加快预算执行的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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