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申请受理变更的通知
19.02.2015 19:23
本文来源: 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审专家、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www.zfcg.sh.gov.cn/news.do?method=noticeDetail¬ice_id=334)的要求,我中心将停止受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的申请。今后评审专家的申请工作将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统一受理。
凡符合规定,自愿申请加入专家库的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财政网查询有关申请流程(http://www.czj.sh.gov.cn/wsbs/bssx/201011/t20101123_105378.html)。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
(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
2015年2月10日
本文来源: 财政局
19.02.2015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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