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2015年度年终结账及2016年度年初开账的第二次通知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年终对账关账和2016年经费预拨工作的通知》(沪财库【2015】71号)文件精神,为了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保证2015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年终结算及2016年度年初开账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5 年报销时间安排
1、财务报销网上预约系统开放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财务处将在当日下午17:0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
2、现场收单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17:00,请广大师生将打印好的单据及原始票据尽早送达财务处。
3、财务处将在年底关账前加班加点,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持续增加预约号,确保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在12月16日前均能约到报销号,并在12月18日后集中处理收进的报销单。
4、由于蓝色支票经费可以跨年度使用,建议使用蓝色支票报销经费的师生推迟到下一年度预约,错开年终报销高峰。
5.如是重要事项或特殊事项,无法进行网上报销的可以在12月25日前到柜台现场办理。
二、相关结算业务的处理
1、暂借款清理工作:由于暂借款不能作为实际费用支出,未冲销暂借款学校无法向财政结算。请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对未冲销暂借款进行核对并及时冲账。
2、到款入账工作: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老师的科研到款、会议费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或收据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包括外单位转入支票)。
3、票据收缴工作:领取整本发票或收据的学院和部门,请把未使用的票据在12月25日前交回财务处,经办人必须对票据进行核对、结算,2016年重新办理申领手续。
4、经费核对工作:请及时办理内部支票转账。老师可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核对有误,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三、 2015 年财政性结余资金的处理
具体处理办法请参考财务处首页:《2015年财政性结余资金处理流程》,可以点击进入财务首页查看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学校首页→行政机构→财务处→公告。
四、 2016 年开账时间
自2016年1月8日8:00开始网上预约报销。
财务处
2015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