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负责修订的《航海英语》示范课程获国际海事组织(IMO)正式出版
日前,国际海事组织(IMO)正式出版了由上海海事大学负责修订的《航海英语》示范课程。该示范课程的出版,不仅使上海海事大学成为我国首个负责修订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的航海院校,而且也使中国成为主导IMO航海英语教学标准的首个非英语母语的发展中国家。为了表彰上海海事大学对此示范课程修订工作的突出贡献,IMO特别在该示范课程的扉页中,对中国上海海事大学表示致谢,这使“中国(China)”一词首次出现在与航海教育相关的IMO示范课程的扉页中。
航运是最具有国际化的行业,这就决定了作为培养航运人才的重要来源,航海教育也是最具有国际化的教育。因此,尽管各个国家的文化背景和教育体制不同,但其航海教育都必须符合IMO《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的要求。为了便于缔约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公约条款的正确理解,并能有效地履行公约,IMO在1985年就批准了涵盖《STCW公约》海事人员培训要求的62门示范课程的起草。示范课程虽然不能作为IMO对公约条款的官方解释,不具备强制实施的特性,但作为旨在帮助航海教育院校及其教员组织教学并强化、更新及补充现有的教学资源,示范课程在国际航海教育界却被公约是“航海教育与培训的国际标准”,在各国航海教育国际交流中起到重要的“模板”作用。因此,负责制定和修订IMO的示范课程,成为各国在国际航海教育中拥有话语权和主导权的重要体现。至今,IMO已经出版了72本示范课程,其中与航海教育有关的有49本。
2010年通过的马尼拉修正案对《STCW公约》进行了大幅度的更新,使得许多的示范课程亦需要相应地更新。2013年10月,上海海事大学依靠本校的专家和学者,在经过二年多调研和准备的前提下,借助作为国际海事教师联合会(IMLA)主席单位的便利条件,向IMO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第1次会议(HTW 1)提交了“关于《航海英语》示范课程修订”的提案;2014年2月,在IMO伦敦总部召开的HTW 1次会议上,该提案获得了由115个成员国和国际组织代表组成的大会的一致通过;2014年10月,上海海事大学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根据《STCW公约》要求,对原示范课程进修了大工作量的修订,增加了能够符合非英语母语国家航海英语教学实际情况的内容,并如期向IMO HTW 2次会议递交了该示范课程修订文本;2015年2月,在IMO伦敦总部召开的HTW 2次会议上,以上海海事大学教师为主力的代表团在经过三天三夜与美国、英国等为首的发达国家代表团激励的辩论之后,由114个成员国和国际组织代表组成的大会终于一致通过该示范课程文本;2015年10月,IMO正式出版该示范课程。
从海运船队运力规模、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和海员数量等海运技术要素来看,我国已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海运大国。但与美国、挪威和日本等海运强国相比,我国目前在国际海事立法方面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还比较弱。提高我国国际海事立法的主导权和话语权,需要方方面面长期的共同努力。作为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源地,上海海事大学一直十分重视参与提高我国航海教育国际主导权和话语权的工作。学校依托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区域优势,借助学校在航海界雄厚的科研实力,先后成立了国际海事专门的研究机构,配置专业的人员和资源,在过去三年内,共向IMO提交了8份提案,全部被采纳。继负责成功修订《航海英语》示范课程之后,上海海事大学目前正在负责修订IMO《教员培训》示范课程,并参与修订《船员考试评估与发证》示范课程,计划于2017年向IMO提交文本。
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体系中专门负责制定海上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国际法规的专业机构,目前共有171个正式成员国、3个联系会员、63个政府间合作组织、77个非政府间国际合作组织。IMO下设的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其前身为培训值班标准分委会(STW),是研讨和制订以国际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为基础的船员管理规则和船员适任标准的国际性专业技术机构,是国际上该领域最为权威、最具话语权的专业委员会。
撰稿、摄影:商船学院、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