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 企业无故"爽约"信用或受影响
15.01.2015 11:27
本文来源: Sh.Eastday.Com
东方网1月15日消息: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约谈,如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故意不来,怎么办?即日起至1月26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征求社会意见。《办法》明确企业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约谈或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将列入信用档案;事后查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相同原因造成食药品安全事故的,将从重处罚。
办法指出,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产品经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为不合格或结果异常,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群众投诉举报、被媒体曝光、协查案件较多或影响较大的等七种情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约谈该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
而发生较大(Ⅲ级)以上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或违法违规行为在本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单位等五种情形,将被市食药监局直接约谈。
另外,办法明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约谈或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将列入信用档案,加大检查频次;事后查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相同原因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按照规定作为从重处罚的裁量因素。
本文来源: Sh.Eastday.Com
15.01.201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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