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太大!心太黑!超备案价5万多元卖车位!谁又套路了业主?

01.12.2019  06:52
2019 12/01 05:36 分享 返回

  原标题: 胆太大!心太黑!超备案价5万多元卖车位!谁又套路了业主?

  直到看见开发商在小区张贴的告示,市民顾小姐才意识到买车位被骗了。“网上车费备案价是65000元,却让我付120830元。” 顾小姐愤慨地表示,她从头至尾都不知道是第三方公司在代理销售地下车位,并且催了一年才等到的发票还不是全额发票,多次讨说法未果。

  图说:鹏润嘉苑小区门口 采访对象供图/下同

   付完款只有收据 合同签完被收走

  顾小姐住在浦东鹏润嘉苑,去年8月,考虑到小区停车难,她打算买一个地下车位。在车位销售处,两位工作人员反复向她强调小区车位紧张,早买早“优惠”,之后车位费会从12万余元上调至15万元。于是,她在去年9月15日先付了45830元定金,并于12月31日付清尾款75000元。“他们开了两张收据,说到时会给我合同和正式发票的。

  今年2月,在顾小姐的不断催促下,当初替她办理车位销售的钱姓工作人员拿来了合同。顾小姐签完字后,他又以要去“北京公司盖章审核”为由,带走了合同。

  其间,顾小姐一直联系钱先生讨要合同与发票,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一张发票变两张 落款还都不一样

  7月初,开发商“上海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小区张贴告示,内文称:“自2018年6月委托上海尹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代为销售小区车位,并于2019年7月1日正式终止与该公司合作。”顾小姐说,她那时才知道开发商找了第三方卖车位,但是“上海尹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自始至终都没说清楚过。”8月11日,在反复讨要下,顾小姐终于拿到了车位合同和发票。她拿到后傻眼,发票一共有两张,一张落款是开发商的发票上写了75000元,另一张以“代理服务费”开具的发票是45830元,落款为上海尹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顾小姐质疑:“我实付120830元,为什么要弄两张发票?必须开一张发票。” 然而,上海尹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无法开出一张发票。

  图说: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解除合同的告示

   车位价五花八门 多位业主掉进坑

  顾小姐的“遭遇”并不是孤例。事后,她从小区其他购买车位业主了解到,原来车费销售价“五花八门”,从8万至12万多不等。如出一辙的是,这些业主也都拿到两张不同落款的发票。她联系当初销售人员钱先生,对方回答是“我们与开发商解除合同了,不管这些事。”向开发商反映,对方让其等回复,这一等又是“遥遥无期”。

  顾小姐查询“网上房地产”公示得知,小区车位备案参考价为65000元,而她却花的钱竟要翻个倍。“这不是价格欺诈吗?!”顾小姐满腹委屈,一肚子郁闷。

   代理商挂断电话 开发商已经起诉

  记者尝试联系上海尹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钱先生,对方听明来意后,直接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致电上海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始终无人接听。据知情人士透露,鹏润嘉苑地下车位共有694个,上海尹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当初销售了40余个。他表示,在开发商委托期间,上海尹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超出备案价销售车位行为,并且不给购买车位业主合同或发票,造成无法办理车位产证。更有甚者,在业主付完定金后,销售人员直接“玩消失”。由于涉嫌违规操作,开发商目前以诈骗起诉该公司。

   律师观点: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位 不得超备案价销售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周蒋锋律师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此外,第三方公司在代理销售商品房及其地下车库(位)时,应当主动向购房者表明代理人身份。

  他提醒消费者,在支付款项前,应当先签署书面合同,以便确认合同的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代理商;除了可以与商品房经营者直接联系,了解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的销售总价的信息,也可以从房管部门了解相关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方案,谨防“被坑”。

  超出备案价买了车位,该如何维权?“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超出备案价部分的车位费。” 周蒋锋补充道。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季晟祯 王新华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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