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告一人预防一片

09.12.2015  18:18
   

      “尽管检察机关对你们作了不立案的决定,但你们行为的违法性是客观存在的,必须充分认识,真诚悔过。”日前,上海市崇明县检察院对三名因受贿情节显著轻微而不予刑事立案的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开诫告。这三人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崇明县卫计委的领导旁听。诫告结束后,他们所属单位代表表示将完善管理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公开诫告是崇明县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项创新,与该制度相配套的还有为相关单位同步开展廉政教育、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等,以达到“诫告一人,预防一片”的效果。

      经查,2013年至2015年间,上述三人利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某药品公司业务员提高药品销售额并收受贿赂。鉴于三人受贿数额较小,且主动交代受贿事实,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该院依法作出不立案决定,同时决定对三人公开进行预防诫告。

      公开诫告之前,该院预防部门多次走访县卫计委,耐心细致地解释预防诫告工作的性质、要求和作用,得到支持和配合。公开诫告会上,该院预防科副科长赵晨燕结合办案调查形成的报告,对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指出:“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你们现在面临的很可能是刑事处罚。希望你们以此为戒,以全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三人均表示,要以这次事件为鉴,以行动证明自己改过自新的决心。

      2015年以来,该院已经对5名不立案当事人实施预防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