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委详解“天使投资亏损可获政府补偿”:降门槛鼓励创新
27.01.2016 11:08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科委会同上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25日公布,规定: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对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如弄虚作假或骗补,将追回资金并依规处理。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办法发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有网友表示支持,认为会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亦有网友担心“届时全世界‘天使项目’都来上海骗钱”,对项目造假该如何监管?
上海市科委1月25日给予了官方回应。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委员会
27.01.201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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