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赃款分层级"闪电"转账取现 检察官建议强化监管
原标题:诈骗赃款分层级“闪电”转账取现针对电信诈骗手段升级,检察官建议进一步强化网银监管
今年1月至6月,某地公安立案555起电信诈骗案,却仅侦破95起。检察官分析,电信诈骗手段不断“升级换代”,侦查人员面临打击难、追赃难、入罪难、取证难等日益严峻的挑战。而对受害者来说,还存在难以防范以及损失难以追回等问题。
转账取款地点均在台湾
2013年底起,全国范围接报冒充京东电商、银行客服人员电信诈骗案238起,涉案金额达370余万元;2014年初起,上海也发生类似多起报案。
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会同刑技、网安总队、黄浦公安分局开展侦查,发现转账、取款地点均在台湾,遂请台湾地区警方联合侦查。2014年7月,越南胡志明市警方抓捕涉案成员26人。2014年11月,东莞市公安局协助黄浦公安分局抓获诈骗团伙头目——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萧柏生。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黄浦区检察院引导侦查取证。
记者了解到,此类诈骗网络通常具有如下特征:犯罪分子将电话机房、服务器设在境外;网银转账在境外实施,且IP地址多为境外;赃款直接境外提取,或者通过国际汇兑、地下钱庄汇出。“跨境、跨国警务协作不是容易事。”检察官透露,请求跨境协作程序繁琐、耗时长,无法在法定侦查期限内完成跨境查询银行开户明细、交易流水、录像等。
虚拟身份网上买卖银行卡
在萧伯生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招聘网站上以招录客服、话务员等方法雇佣员工,然后将他们派至越南胡志明市专门从事电话诱骗,再到台湾招募人手转移、提取赃款,最后交由专职会计通过地下钱庄汇兑。每组雇员有底薪和提成,由萧伯生一人在境外遥控,各组间没有直接联系。
“这类案件通常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犯罪,因此认定人案关联,特别是将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被害人与具体的犯罪嫌疑人、每笔赃款关联起来有很大难度。”检察官坦言,犯罪组织“企业化”运作,带来一定程度的入罪难问题。
还有一个值得警惕的是,犯罪分子盗取个人信息、买卖信用卡的行为往往通过网络实现,且大多采用虚拟身份。之后,警方即便抓获犯罪嫌疑人,由于与其相关联的同案犯身份不明,即便有供述,也较难对其准确定罪量刑。
建议限定网银转账层级
诈骗团伙将犯罪所得“即刻分解分化”,则催生追赃难现象。检察官分析,电信诈骗特别是跨境诈骗得手后,转账成员会通过网银将一级账户钱款“闪电式”分散至数十、上百个二级、三级账户,再由取款组成员快速分散取现。
现实中银行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机制明显滞后,难免贻误拦截的最佳时机。即使破案后,抓获的也是犯罪链条末端的取款成员。受组织层级的分工限制,这些人知悉局限,给赃款核实、追查、缴获带来麻烦。
黄浦区检察院建议,遏制新型电信诈骗,有必要强化反向语音防范技术、完善银行卡及网银监管。建议将电信市话网中“防诈骗语音提示平台”技术在跨境业务、网络虚拟业务中推广,实时分析、监控可疑信息,及时播报警示信息,并完成对主叫号码的跟踪、记录。建议建立非“实名制”开办银行卡黑名单登记惩戒机制,限定网银转账层级,改进后台对网银转账的监控报警技术。